香港郵政銀行證書(機構)
由2010年3月31日開始,香港郵政核證機關已終止所有銀行證書之核證登記機關運作,並停止發出新的銀行證書。
此網頁提供有關在2010年3月31日以前所發出的香港郵政銀行證書(機構)的資料。詳細資料可參閱相關的銀行證書核證作業準則。
香港郵政銀行證書(機構)發給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發有效商業登記證之機構以及獲香港法例認可之本港法定團體("登記人機構");幷識別已獲授權使用該銀行證書(機構)的登記人機構成員或雇員("獲授權用戶")。登記人機構爲核證登記機關銀行之客戶。每份證書有效期爲一年及需繳付登記費用港幣一百二十元(每份證書首次登記只須繳付費用港幣二十元。)。此等證書可用來從事網上銀行服務及其他商業經營。
香港郵政銀行證書(機構)載有以下資料:
- 核證登記機關名稱;
- 授權用戶在香港身份證 / 護照上的名稱;
- 登記機構名稱;
- 機構分行名稱或部門名稱;
- 機構註冊號碼;
- 電子郵件地址;及
- 獨有的登記單位參考編號。